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共3天。 4月7日(周日)起正常上班。 请您合理安排办理公证、认证及领取公证、认证文书的时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您在假期中有公证咨询需求,可关注“青岛公证”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消息,工作人员会及时给您答复。
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2024年4月3日 |
发布时间:2024-04-03 | |
上一篇:2024年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 |
下一篇:2024年春节放假通知 |
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5678号
技术支持: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