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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929日至106日放假调休,共8天。

    107日(星期六)、108日(星期日)上班。

    请您合理安排办理公证、认证及领取公证、认证文书的时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您假期中有公证咨询需求,可关注我处“青岛公证”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消息即可,工作人员会及时给您答复。

 

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2023922


发布时间: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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