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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青岛市司法局围绕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聚焦市委、市政府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工作要求,从让企业家舒服的角度提出九项硬实举措,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聚焦市场化要求,着力破解企业发展困局

一是新官理旧账。针对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集中开展党政群机关履约专项清理工作,对因政府失信导致的纠纷进行集中排查摸底,依次分类做出处置。推动91家未按照约定履行的政府部门全部履约或达成协议,排查出的408个问题处置率达到97.8%,偿还民营中小企业欠款30.36亿元,清偿率100%。为央企青岛四季行活动提供配套法律服务,收集33家驻青央企反映的60个未兑现旧账,逐一落实到位,使我市与央企构建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央企青岛四季行共签约项目67个,总投资1700多亿元。

二是政府买服务。针对政府承诺事项不落地、不兑现问题,制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选聘13家律师事务所,确定140名惠企律师,在市级和城阳、即墨两区进行试点,免费帮助企业依法依规申请政策兑现。制定《青岛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并从任务目标、服务内容、组织保障等方面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制定政策咨询流程、接受企业反映问题流程、考核细则等9项配套制度,增强可操作性。截至目前,共梳理惠企政策7000余项,收集企业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19大类,法律服务需求7个方面,解决企业实际困难100多起。

三是融合促发展。围绕破解我市律师业发展困局,按照市委王清宪书记关于加快律师业发展的批示精神,探索法治+产业融合工作机制,相继制定《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法律服务实施意见》《法律服务行业领军人才管理办法》《优秀青年法律服务人才管理办法》,有效提升了我市对高层次法律人才吸引力。全市新设律所21家,其中全国知名律所5家、全省知名律所7家。设立全省首家青港合伙联营律所,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建设提供便捷和高质量的跨境法律服务。我市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律师过全省半数。建立省内首家合规民非机构青岛中世合规研究院,将为青岛政企合规建设及企业走出去提供具有国际视野的专业化合规服务。组建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提高企业破产清算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聚焦法治化要求,着力夯实社会法治基础

一是立法解难题。围绕破解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在全省市地中率先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立足城市发展定位,突出区域协调发展,明确推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深度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目前,《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二是普法强基础。立足提高全市整体法治建设水平,培育全社会遇事找法不找人法治意识,推动广大企业和企业家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考法的理念,深入调研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发布以法务惠企为主题的《致广大企业家朋友们的一封信》,组织律师事务所编辑《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安排实操解答》等法律服务手册,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发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白皮书》,对2019年青岛涉外商事案件、60件涉国企商事案件和100件民营企业案件进行梳理,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进行分析,就涉外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防控法律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优化企业营商法治环境。组织开展面向生产经营者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开展《律师说法》以案释法微视频50余期。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活动,对116家商协会会员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并借机向企业重点宣传公司法、劳动合同法、中小企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体检中发现的法律风险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在企业中营造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法援到身边。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减证便民系列举措,实现申请援助就近可办、一次办好。创新建立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指派、结案、数据追踪等一条龙线上业务办理机制,有效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服务效能。组织擅长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案件的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建立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的专线值班考核机制,制定管理考评办法,专线服务质量和效能不断提升。针对企业现实法律需求,在“12348”热线原有法律咨询业务基础上,新增拓展商事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咨询服务功能,打造“12348”热线服务升级版。目前,累计接话71469人次,同比增长31%,满意度平均达到98.3%,我市在全省做典型发言。

三、聚焦专业化要求,着力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一是决策要合法。为有效提升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先后制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意见》《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等制度规范,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组织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展专业化论坛,根据讨论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合同签订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合作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从源头上杜绝政府违约毁约行为。

二是监管多包容。全国率先开发建设统一的双随机监管平台,实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全覆盖。率先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制定《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实施办法(试行)》,已开展信用修复培训6批次,523名企业负责人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退出率达45%。制定全省首份《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强化清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裁量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对不严格、不依法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清单内容的,及时督促整改。目前,已督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3315起,使2730家市场主体从中受益,对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21起,使23家市场主体从中受益。

三是鼓励民告官。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专业化水平,建立顶格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7次作出批示,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提高,至201910月达到100%。今年,在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基础上,又提出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比例,确保做到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我市在媒体发布的23民告官胜诉典型案例,支持企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专门在《山东青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报告》上作出批示,《新闻联播》对我市此项工作予以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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