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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   部级文明公证处

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青岛市市中公证处成立于一九五六年,原名青岛市公证处,于二○○七年八月一日与原青岛市第二公证处合并,从而组建了山东省公证行业的航空母舰,实现了青岛市公证资源的整合。全处现有工作人员90多人,执业公证员39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者过半,是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善钻研的富有战斗力的队伍。

多年来,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充分发挥“沟通、服务、监督、证明”的职能作用,为岛城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维护了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新时期,该处致力于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公证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技能得以迅速提升,业务范围遍及国内经济、民事多个领域;涉外公证文书则发往域外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理论研究水平位列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在加强业务开拓的同时,特别注重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在慈善捐款、法律援助、免费咨询、社区服务等方面不遗余力;对内,讲求同声互助、和谐共存、构筑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和文化氛围,从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先后被青岛市司法局授予“市级文明公证处”光荣称号,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公证处”光荣称号,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光荣称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部级文明公证处”光荣称号;连年被青岛市文明办评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被山东省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路慢慢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未来的岁月里,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将继续把握时代脉搏,贴近社会生活,向民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总部:青岛市市南区新浦路6

联系电话:0532-85717004

驻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室: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9

联系电话:0532-82661873

 

驻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交易处公证室: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36

联系电话:0532-85020391

 

驻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交易二处公证室: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120

联系电话:0532-85611134

 

驻李沧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室: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117

联系电话:0532-87060179

 

江苏路公证室: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21

联系电话:0532-82795364

 

香港西路公证室: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32号金丽华大厦701

联系电话:0532-83880505

 

业务范围:

我处主要承办以下各类公证事项:

  合同;

  继承;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公司章程;

  保全证据;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另根据《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处还可以办理下列相关法律事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提存;

  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代写与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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