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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请您合理安排办理公证、认证及领取公证、认证文书的时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您在假期中有公证咨询需求,可关注“青岛公证”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消息,工作人员会及时给您答复。
清明时节,缅怀不忘,珍惜眼前。愿您踏青寻春色,怀故知新生,顺遂常安。
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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