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正公证服务平台

  • 办证指南
  • 委托公证

     
    一、委托售房  

    (一)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等;
     
    (三)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如果是公房还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 
     
    (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委托人已婚的,配偶应当同时到场办理; 
     
    (六)出售的房产是已购公房的,同住人到场办理或提交其同意出售的证明; 
     
    (七)权利人名下的银行卡(收取售房款); 


    (八)房屋权属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


    (九)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十)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买房
     
    (一)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委托人已婚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等;
     
    (四)房屋地址必须明确;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委托办理其他事务的
     
    (一)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证明委托人与所办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相关材料; 
     
    (四)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