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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将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星期六)放假,共4天; 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正常办公。 请您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办证时间。 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2019年4月28日 |
发布时间:2019-0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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