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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将2020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月24日(除夕)至1月30日放假共7天 ,其余时间正常营业。
请您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办证时间。 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2020年1月19日 |
发布时间:2020-0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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