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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当事人: 清明节假期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2022年4月1日 |
发布时间:2022-0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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