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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将2020年中秋国庆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10月01日-10月-08日,共8天 请您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办证时间。
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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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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