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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通畅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自2021年9月,我处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公证“零跑腿”暨“一网通办”服务,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 “零跑腿”暨“一网通办”公证服务项目清单 一、无需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行确认的公证事项,公证机构能够核实其真实性的,包括: (一)学历、学位、录取通知书、在读证明、毕业证书、学 位证书、成绩单、外语水平(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 业技术等级证书、职务(职称)公证; (二)亲属关系、收养登记证公证; (三)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公证; (四)健康证、诊断证明、病例(案)、死亡医学(推断) 证明书、死亡公证; (五)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 (六)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资格、 税务登记证、税务完税凭证、许可证公证; (七)存款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公证; (八)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判决生效证明公证; (九)网页等电子证据的保全证据公证; (十)其他适合提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的事项(事务)。 申请人通过公证系统身份识别验证自助申办上述公证事项的,除第(二)项、第(三)项、第(八)项、第(九)项 外,公证机构确认无疑义的,可以不必与申请人视频连线确认。 二、需视频核验并需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行确认的公证事项(事务),包括: (一)不涉及身份处分或财产处分的委托公证; (二)不涉及身份或财产变更、转移或放弃的声明公证; (三)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涉及财产处分的委托:1.受托人是委托人的近亲属或公证机构;2.受托人无转委托权;3。该处分是对价处分;4.处分价款全部转入委托人自有账户; (四)其他不涉及权利处分的且适合提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民事法律行为; “零跑腿”暨“一网通办”申请主体 为符合本处公证执业区域要求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公民,需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在境外的还需持有有效中国护照。 其中公证服务项目清单的第二项暂只适用于在境外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 “零跑腿”暨“一网通办”公证服务收费 需要进行视频连线的,需在正常收取公证费之外,收取500元/次的网络服务费;无需视频连线的,不再另行收取网络服务费。 |
发布时间:2022-0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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